成功案例

2026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,成功获取不起诉决定

作者: 广东卓田律师事务所 日期:2026/08/24

承办律所:广东卓田律师事务所

承办律师:田丹丹

专业方向:经济犯罪辩护、审查起诉阶段辩护、企业人员受贿类案件、不起诉辩护

 

案情简介

2024年11月,某集团公司开展酒店改装工程项目,被不起诉人李某系该集团员工,担任项目总管,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各项事务。2024年12月,李某收受施工方工作人员给予的5万元好处费。2026年1月30日,李某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刑事拘留,同年2月4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。案件侦查终结后,公安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。办案过程中检察院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,侦查机关补查后重新报送。家属委托广东卓田律师事务所田丹丹律师担任辩护人,开展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工作,全力争取不起诉处理。

 

办案经过

难点一:本案属于企业人员受贿,已查实收受5万元好处费,具备起诉风险

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属于常见企业经济犯罪,涉案金额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,如果被起诉,当事人将会留下刑事案底,直接毁掉个人职业发展,影响后续就业。律师需要在审查起诉阶段挖掘各类从宽情节,向检察机关提出不起诉的辩护意见。

 

难点二:案件经历退回补充侦查,需要针对补查证据开展细致质证

检察院审查后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,补充侦查会进一步完善证据体系。律师仔细审阅全部卷宗,针对补充侦查获取的证据逐项梳理,甄别证据瑕疵,同时固定当事人有利情节。

 

难点三:落实退赃,夯实认罪悔罪的基础

律师指导当事人主动将涉案5万元全部退缴,体现真诚悔罪态度,降低本案社会危害性,为争取不起诉提供重要酌定从轻情节。

 

难点四:结合企业人员犯罪特点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

律师结合当事人任职背景、涉案情节、涉案金额、退赃、认罪悔罪等事实,撰写完整法律意见,向检察机关阐述本案犯罪情节轻微,综合全案情况不需要判处刑罚,请求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 

案件结果

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:

1、对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李某作出不起诉处理;

2、案件不再移交法院审判,当事人无刑事犯罪案底;

3、当事人可以恢复正常工作生活。

 

律师办案复盘

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经济犯罪不起诉标杆案例,胜诉核心三点:

1、抓住审查起诉阶段辩护黄金时机,充分阅卷,对全部证据进行细致梳理,抓住案件辩护关键点;

2、督促当事人全额退缴涉案款项,固定认罪悔罪情节,降低社会危害性;

3、结合全案事实,向检察院充分论证犯罪情节轻微,符合相对不起诉适用条件,成功争取不起诉结果。

 

案外说法

1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达到立案标准,并非一定会起诉判刑,情节轻微、全额退赃认罪悔罪,有机会争取不起诉;

2、审查起诉阶段是争取不起诉的关键阶段,律师通过阅卷、提交法律意见、和检察官沟通,可以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权益;

3、不起诉意味着不会到法院审判,不会留下犯罪案底,对于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发展至关重要;

4、企业工作人员务必警惕收受好处费,该行为会涉嫌刑事犯罪。即便涉案,也要积极退赃配合办案,争取从宽处理。

 

承办律所简介

广东卓田律师事务所,位于深圳,精品合伙制律所。重点办理经济犯罪辩护、刑事申诉与再审,同时承接民商事纠纷、劳动争议、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业务。

 

律所代表性案例

1、2026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,成功获取不起诉决定(本案);

2、2026年刑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 认罪赔偿取得谅解,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;

3、2026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羁押期限届满,成功办理取保候审。

42026年敲诈勒索案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,成功办理取保候审;

52026年0312专案刑事案 羁押期限届满,缴纳保证金成功取保候审

 

案件佐证材料示意

不起诉决定书、辩护意见、卷宗阅卷材料、退赃凭证,系企业人员经济犯罪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典型案例。